第三十一章《福尔摩斯旧译集:降妖记》(5)(3 / 5)
福曰:“此节颇有关系。”
层母提耳曰:“子切不可于凡得查斯分给之财者,遂疑其人有戕害查斯之念。”
福曰:“查斯尚以资有分给他人否?”
层母提耳曰:“查斯平时周给贫乏甚多,所余现金,均归亨利。”
福曰:“现金所余几何?”
层母提耳曰:“约七十四万镑。”
福讶曰:“有若是之富乎?”
层母提耳曰:“查斯之富,人尽知之。余始未识其富之程度,继察其田地契券之价值,不下一百万镑。”
福曰:“是亨利当获二百万镑之产。戕查斯者,必艳其资财,冒险为之。亨利返,若复为所戕,则继续者为谁?余作不祥语,亨利其勿罪。”
层母提耳曰:“乌鲁齐为查斯之季弟,未婚而卒,则亨利死后,当归其远戚名哲斯蒙者,哲斯蒙乌斯蒙林教堂之老牧师也。”
福曰:“所述甚详切,感甚。君曾与哲斯蒙晤面否?”
层母提耳曰:“彼曾一诣巴斯赤卫利旧宅,其人虔拜上帝,和蔼可亲,查斯尝欲分给以某处之地券,彼坚却不受。”
福曰:“朴厚廉介之君子也,亨利死,亦未必肯受。”
层母提耳曰:“彼或承受其现金,却其地产也。”
福问亨利曰:“君归计决否?”
亨利曰:“此事蹊跷,愈思愈乱。余伯父所遗之现金地产,并巴斯赤卫利旧宅,继其后者,当并得之,殆亦余伯父之遗志。苟徒有其地产,而无现金以整理庶事,则振起又何所资?”
福曰:“所言甚是,君既思归,宜急行,然必有与君偕者。”
亨利曰:“层母提耳可乎?”
福曰:“层母提耳业医,常外出诊病,且所居离君数迈尔,安能为君助?当择一诚实可恃者,常与君处。”
亨利曰:“君可偕余归否?”
福曰:“事机危时,余自至,平日待余侦探之案,及访余指示之人,户不绝迹,故不能久离,非敢却君也。”
亨利曰:“谁可为余伴者?”
福挽余臂,面亨利曰:“吾友果允,虽肝胆之交,无能逾之。”
余闻福言,瞿然起,欲逊谢。亨利已至前,紧握余手曰:“华生,子允与俱归,余所深幸。余处境之苦,君当知其详,能助余所不及,没齿不忘大德。”余闻亨利恳切之语,与福荐举之殷,心为之动,且余固以蹈危机为入乐土者,遂诺之。
福曰:“宜常以信来,详述彼地情状,若有他变,余当设备,礼拜六日,诸君可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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