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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月白与靛蓝(2 / 4)

李蝉妻有月白内襟,绣蝉纹。

凶手手大。

但王三刀有不在场证明。

还缺一环。

“青鸟,”赵牧看向她,“我能信你吗?”

青鸟咬着嘴唇,没说话。

“我要去现场。”赵牧说,“床下的灰尘痕迹,矮墙的脚印,还有赵寡妇的尸首——她指甲里可能有凶手的皮屑。”

青鸟睁大眼睛:“皮屑?”

“人挣扎时,会抓挠凶手。”赵牧解释,“指甲缝里可能留下皮肤碎屑,或者衣物纤维。”

这些都是现代刑侦常识,但在秦朝,恐怕没人注意。

青鸟摇头:“你是死囚,出不去。”

“你能帮我传话给县令吗?”赵牧盯着她,“就说——案发当夜,有人看见穿月白衣裙的女子潜入赵家。”

“这是谎话!”

“不,这是诱饵。”赵牧声音冷静,“如果凶手有同谋是女子,而且穿月白衣,听到这消息一定会慌。县令只要派人盯住王叟,还有李蝉家,就能见分晓。”

青鸟犹豫。

远处传来牢卒换岗的吆喝声。

她猛地起身:“我……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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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时,县衙二堂。

韩县令坐在案后,手指无意识地敲着刀柄。他四十岁年纪,脸上那道疤从眉骨斜到嘴角,是秦赵战场上留下的。退役转文职后,来了这安阳县当县令,三年了。

青鸟跪在下面,把赵牧的话转述了一遍——当然,她说这是“赵牧临死喊冤说的”。

韩县令听完,没说话。

旁边的县丞田裕开口了,这是个五十来岁的文吏,面相温和,但眼神精明:“明府,赵牧案卷宗已报郡里,秋决名册都定了。此时翻案,恐损县衙威信。”

田裕顿了顿,压低声音:“况且,赵牧是赵地遗民,死了便死了。何必为一个书生,惹麻烦?”

韩县令敲刀柄的手指停了。

他看向田裕:“秦律有云:‘治狱,能以书从迹其言,毋笞掠而得人情为上。’若真是冤案,你我都算渎职。”

田裕低头:“下官不敢。”

韩县令心里算账。秋决名册报上去了,如果错杀,郡里考评定为“下下”,俸禄减半,还要罚二甲——一甲值六百七十二钱,两甲就是一千三百四十四钱,差不多是他两个月的俸禄。

钱是小事,考评是大事。

“赵牧说的,有道理。”韩县令缓缓开口,“月白内襟来源未查,王叟证词有漏洞。此案……定得太草率了。”

田裕还想说什么,韩县令抬手止住。

“提赵牧。”他站起身,“本官要重审。但不公开,秘密押他去赵家——让他指认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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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牧戴着枷锁,被两个衙役押出大牢。

三个月来第一次见到天光。秋阳刺眼,他眯起眼,深吸了口气——空气里有泥土味、炊烟味,还有远处市集的喧闹声。

活着真好。

哪怕戴着枷锁。

赵家小院在城东,两间土屋,篱笆围成的院子。赵寡妇的尸体还停在屋里,没下葬——按秦律,凶案死者需官府验明才能入土。

院外围了几个邻人,指指点点。

韩县令已先到了,站在院中,身边跟着县丞和几个书吏。

“赵牧,”韩县令看着他,“你说能指认疑点。指吧。”

赵牧点头,走到屋门前。

门板被推开,一股淡淡的腐味飘出来。屋里陈设简单,一张床,一张织机,一个木柜。赵寡妇的尸体躺在草席上,盖着白布。

赵牧先没看尸体,而是蹲下身,看床下。

灰尘很厚,有明显被拂开的痕迹。他仔细看,灰尘上有几道平行的压痕,像是放过一个长方形的木匣。

“这里,”他指给韩县令看,“灰尘被拂开,有木匣压痕。有人放过东西,又取走了木匣。”

韩县令凑近看,点头:“记下。”

书吏赶紧在竹简上刻画。

赵牧又走到后院。篱笆墙有一处矮了半截,墙头泥土有新鲜的刮痕。他蹲下看墙根——泥土半干,有几个模糊的脚印,但都被刻意抹过。

“这里,”他指着一处,“半枚鞋印,纹路深,是成年男子的硬底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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