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读书 » 都市言情 » 错置废物 » 第4章

第4章(1 / 1)

热腾腾的两碗鸡蛋面被放在了茶几上,浓郁的汤汁里浮着有筋骨的面条,一个煎得恰到好处的、边缘金黄但中间溏心的鸡蛋浸泡在汤汁里,上面撒了些葱花,光是看着,就觉得非常好吃。

两颗糖让明止非有了足够的力量坐了起来,汤面散发的香气几乎令他无法忍耐,但他还是等着把面条安置在这个茶几上的那个年轻男人——他去对面的房屋里拿筷子了。

缓慢地转动着大脑的明止非只能想到这样的疑问:这个小孩是厨师吗?怎么做的东西那么好看,又那么香?

之所以不自觉地把他称作小孩,是因为这个人看上去最多也就二十四五岁,加上他那种自来熟的样子,不像是成熟得体的男人,只能说是个大男孩。

“哎呦,筷子放在箱子最底下,找半天了。”年轻男子人尚未进来,声音先飘了进来,他见明止非坐了起来,就笑眯眯地说,“咦,大哥活了啊。”

“谢谢你的糖。”

“哇,第一次听大哥开口,刚才我还以为你是哑巴呢!”那年轻男子把筷子放在明止非手里,好像无心地说出了令人有些不快的言辞。

明止非确定他是故意的,是因为那个年轻男人看着他,笑得有点微妙。

“刚才没力气说话,对不起。”

男人笑了笑,用筷子指了指明止非面前那碗面,说:“快吃吧,免得一会儿又晕了。”

“谢谢。”

在男人动了筷子以后,明止非才用筷子夹起几根面条放进嘴里——味道很好,难以想象在这么短时间内,这个人是怎么做出这样一碗好像有高汤口味的面条。

“还好我刚才从医院回来的时候买了点菜,要不然咱们俩现在也吃不上。大哥,你是有糖尿病吗?怎么晕成这样了?”

“没有,今天没吃什么东西。”饥饿感让明止非飞快地把食物扒进了嘴里。刚才年轻男人频繁进出,到对面的房子去拿东西,明止非才推断出,这个人原来就是下午他叫救护车送到医院的那个伤到头的男人。因为他剃了头,换了身素的衣服,人是睁开眼睛的,又是站着的,一开始明止非根本没认出来他是谁。

“因为一搬过来,对面就有人差点被谋杀,你忙着救人,于是没吃到东西?”年轻男人笑嘻嘻地说,“对了,大哥,我还没自我介绍,我叫杨渐贞,今天刚搬到对面,我看你也是刚搬过来的吧?行李箱还开着放地上呢。”

“嗯,是的。”

“哇,大哥你惜字如金啊,这么不爱说话吗?你就不问问我的名字怎么写,你也不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年轻男人索性放下碗筷,把脸凑到了明止非的面前,“大哥啊,你救了我一命,是过命的交情了,咱们现在还一起吃了一餐,你好歹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吧?”

话好多好密的一个人。

他凑得好近。对于“杨建珍”没分寸的距离感,明止非往后挪了一下,说:“杨建珍,你是杨树的杨,建设的建,珍贵的珍?”

“杨树的杨,逐渐的渐,贞洁的贞。”

“贞洁?坚贞?三贞九烈的贞?”不知为什么,这个字出现在这个人的名字里,令人莫名感觉好笑。

“好笑吗?”杨渐贞笑道,“我外公给我起的名字,他是小学校长,有文化的。”

小学校长有文化吗?明止非的脑中无意义地盘旋着这个问题,他在想该怎么定义有文化。他忽然意识到,如果将“小学校长”定义为有文化,那么眼前这个人,大概是学历并不高的。

这是这段时间以来,他接触到的第一个,单独与他相处的,与“无关路人”不同的一个人。也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明止非第一次把注意力放在他人身上。

他细思眼前这个人的不合理之处——他的名字听起来像来自“有文化”的家庭,但他的外表、举止和言语,提示这个人从事的工作并不高级,至少不是世俗意义上的体面人。这个人在半天之前,被袭击到差点死去,现在却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做了一餐晚饭,吃得很开心。

他认识的人当中,应该不存在这一类人。用什么词语来形容呢?是“市井”,还是“草莽”?

“所以,大哥,你到底叫什么名字,难道要我以后都叫你‘喂’吗?”

“我叫‘明止非’。明亮的明,停止的止,非常的非。”

杨渐贞听到他这么说时,正喝下最后一口面汤,他放下大碗,笑着说:“哇,大哥你的名字真累啊!”

“为什么这么说?”

“要停止错误,是这个意思吗?”杨渐贞还在笑,“可你怎么知道你经历的事情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人怎么能把停止错误当作自己的名字?就好像给你起名字的人,假设了你做什么都是错的一样。”

许多年之后,明止非依然经常想起杨渐贞这句话,父亲说他的名字意思是“以明止非,不堕恶趣”,但杨渐贞却说“你怎么知道事情的对错”。他没办法解释他听到这句话时,仿佛万千丝线将他的灵魂在油锅上悬停的那种感觉。他在冰冷中感受到了烈焰。

杨渐贞抬起眼睛看着明止非,不得不说,他即便是个光头,是个男人,头上缠着纱布,也有着足以倾倒众生的样貌,然后他又笑着说:“但把自己饿死,绝对是错的。”

那天,明止非没有饿死。他吃下了他吃过最好吃的一碗面,在年轻的邻居离开后,他穿上鞋底断裂得只剩下一线连接的皮鞋,走到路口的小卖部,买了一双拖鞋,一包面线,一斤鸡蛋,一把青菜,然后回到了家中。

而他的邻居,自那天之后的许多天,都没有再露面过。那段时间,明止非因为出售自己的车子,出门了几次,办了一些手续。隔了几天走到停车场时,他发现他的车旁边停着一辆红色保时捷718——因为那属于他没有去了解过的昂贵汽车,他也不知道那车到底多少钱,只是感觉有些危险,他不想因为磕碰到豪车而增加自己的债务,于是就把自己的汽车换了一个停车位,同时也稍微好奇了一下,为什么这辆豪车停在这种明显只能称为贫民窟的地方。此后数日,他进出买菜的时候,留意到那辆车一直停在原处。

到他把汽车开去二手车行的那天,已经是他入住这里十天后了,他发现那辆红色的保时捷不见了。

卖车的十八万会打入他的账户,很可能很快就会变成赔偿金。这些天他在出租屋里,打扫卫生、置办生活必需品——出门穿的鞋没了,他就在附近的小超市买了一双廉价的沙滩凉鞋;已经不上班了,每天穿着polo衫和西裤搭着那双沙滩鞋,看上去怪得很,可他也没有别的衣服穿,谁让他过去全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都在工作,从毕业到现在过了十年都是如此呢?不,或者说,在读书的时候,他就已经是这样了。

他从岭医临床八年制毕业的时候,是未满二十七岁的青年博士,地处前海的岭医三院是岭医直属的第三附属医院,他就留在了这间医院——这并不是非常容易的事情,他并没有有着强大背景的导师,无法留在位于省城中心城区的一院和二院,就连三院这里,也是pk掉了很多同年毕业的其他学制博士生,才得到了这个职位的。他付出的代价就是从上大学开始,就心无旁骛地学习、考证、实习、科研,把每一件必须做的事情做好,从来没给自己预设假期,甚至没来得及谈上一场像样的恋爱。

他对修饰外表的东西毫无兴趣,“止非”——是啊,他的母亲说过追求外表的绚丽就是错的。在他特别小的时候,她曾用不容置喙的口气告诉他,你要变得更强,把所有人都比下去,站在食物链的顶端,那才是对的,至于服饰,只要随大流不出错就行了,只有肤浅的人才会去刻意追求精致的外表,当你足够有地位时,你穿着破布都有人来恭维你。

说着这样言语的母亲,在他博士毕业找到工作后却一反常态地使用了另外一番说辞:是时候找对象了吧?你好歹修饰一下外表吧?穿得实在有点没品。

尽管他没有和异性亲密交往过,但他也确实认为既然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按母亲的提议,接下来的一步人生目标就是结婚。当时的他,并没有怀疑过这个目标,甚至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可他也只是把学生时代穿的圆领t恤,按照同事们的样子,换成了衬衫或者polo衫加西裤罢了——毕竟每天穿着白大衣,实际上也没什么机会发挥自己去穿得如何引人注目。

因为没有了汽车,被二手车商好心送回家的明止非,在家门口时,低头看着自己的西裤和沙滩鞋,再度觉得格格不入,可他都不知道自己现在该怎么穿。

此时,他听到了对面房门里发出“哐”的一声巨响。明止非回头看向杨渐贞的房门,听到了里面隐约传来仿佛哀叫一般,令人难受的声音。

难道杨渐贞又被人打了吗?

举报本章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