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蒲宁文集·短篇小说卷(上)》((2 / 7)
我寻思我可不能放过送上门来的大好机会。是这么回事儿:上校身体棒得厉害,一见到我就直淌口水,而上校太太,一个德国娘们,却浮肿虚胖,浑身是病,比上校要大十岁。上校长得挺难看,又矮又粗,腿短成一橛,活脱像头猪,可她比猪还要丑。我觉察到上校在打我的主意,有事没事就到厨房间来坐在我旁边,死乞白赖地勾引我。他老婆前脚出门,他后脚就来,找个由头,譬如要上街去办件什么事,把勤务兵支使走,自己则涎着脸坐在我身边。我讨厌他得要死,可还是做出一副媚态来:咯咯地笑着,坐在凳子上颠晃着腿。总之,变着法儿挑逗他……有什么办法呢?人穷志短嘛,何况正像常言说的,雁过拔毛,再少的油水也要捞!有天国庆日(2),他来到厨房间,穿着全副军装,佩戴着带穗的肩章,腰里像箍桶一样紧紧束着根白皮带,手上套着一双细羊皮手套,领口扣得很紧,因此脖子发青,肉都鼓了起来,浑身喷着香水,眼睛贼亮贼亮的,髭须又黑又粗……他一走进来就说:
“我马上要跟太太上教堂去,帮我把靴子擦擦干净,风沙大得吓人,人还没穿过院子,靴子上已经落满了尘土。”
他把一只穿着漆皮靴的脚搁到长凳上,这哪是脚,简直是根铁桩,我伛下身去,正打算要擦,没料到他一把抱住我脖子,连我的头巾也给扯了下来,然后狠命搂住我的胸脯,把我往炉灶后面拽去。我死劲儿挣扎,可怎么也挣脱不开。他这时欲火中烧,血直往上涌,拼命想制伏我,想抓住我的脸,亲我的嘴。
“您这是干什么!”我讲,“太太来啦,看在基督分上快走吧!”
“如果你肯爱我,”他讲,“你要什么我都舍得给你!”
“得了吧,嘴上说得好听,我才不会受骗呢!”
“如果我骗你,天诛地灭!”
当然,他还赌神发咒说了好些诸如此类的话。那么,说实在的,我当时打的是什么算盘呢?我当时是很可能对他许的愿动心的,但是,谢天谢地,他那件事没干成。他第二回来调戏我又来得不是时候,我挣脱了开来,头发全乱了,气得要死,正好叫她,就是说叫太太,给撞着了:她打楼上下来,穿着一身漂亮衣裳,面孔蜡黄、虚肿,像具死尸。她哼哼着走下楼梯,连衫裙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我打他怀里挣脱了出来,站在那儿,连头巾也没来得及缚好,她已经冲着我们走过来了。他打她身旁一溜烟逃跑了,可我却像个傻瓜似的站着,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停下来,就站在我对面,一只手提着绸裙的裙裾——我至今还记得,她那时一身出门做客的打扮,穿着件褐色绸子连衫裙,戴着一副雪白的露指手套,拎着把小阳伞,头上戴顶像篮子一样的小帽子——她站了一会儿,不停地哼哼着,随后就出门去了。我得说实在话,她无论对他还是对我,连一句也没有责怪。可是等上校一去基辅,她就把我撵走了。
我收拾起自己的衣物,回到了小姑家(瓦尼亚住在小姑那儿)。我丢掉这个饭碗后,心里就想:我花了那么多心血撒下了网,结果却落得一场空,一个子儿也没捞到,本想攒一笔钱像像样样再嫁,自己再开爿店,谁知统统成了泡影,上帝可真跟我过不去!可转念一想,没什么大不了的,重起炉灶,拼死拼活再干就是了,只要达到目的,我就能发家致富!我如此这般地琢磨了一番,拿定了主意。我把瓦尼亚送去学裁缝,自己去商人萨莫赫瓦洛夫家帮佣,在他家做了整整七年……我能发迹就是因为去了他家。
给我的工钱是两个卢布又二十五个戈比。他家有两个女仆——我和一个叫维拉的姑娘。我们俩干活公平交易,头天由我侍候东家吃饭,她洗碗盏,第二天我洗碗盏,由她上菜端饭。这家子人口应当说并不多:主人马特维·伊凡内奇,女主人柳鲍芙·伊凡诺芙娜,两个已经成年的女儿和两个儿子。主人是个一本正经的人,不苟言笑,平常日子从来不待在家里,只有过节才坐在楼上自己的卧室里看看各种各样的报纸,抽抽雪茄烟,女主人从不拿架子,心眼儿挺好,她跟我一样,也是小市民出身。夫妻俩很快就把两个女儿,一个叫安妮雅,一个叫克拉莎,许了人家,在一年里嫁了出去——都嫁给军官。说实话,多亏了这两桩婚事我才得以一点儿一点儿地积起钱来,因为军官给起赏钱来总是大方得很。你哪怕给他们做件再小的事,比方说,随手把火柴递给他们,或者侍候他们穿军大衣和胶皮套鞋什么的,他们也会赏给你二十或三十个戈比……再说我们俩又打扮得干干净净,两个军官都挺喜欢我们。维拉总是摆出一副千金小姐的样子:走起路来踏着碎步,讲起话来娇声娇气,动不动就使小性子,话稍有高低,两条柳眉立刻就皱了起来,像樱桃一般的小嘴就会索索发抖,泪珠儿马上就滚到了睫毛上——真格的,她的睫毛漂亮极了,那么长,我从没见过谁有这么漂亮的睫毛!——可是我比她要聪明。我总是穿那种前胸和腰部都不打折的镶花边衣服,袖子裁得短短的,头上戴根假辫子,扎一个黑丝绒的蝴蝶结,一条雪白的围裙浆得笔挺——我这身打扮叫人看着都舒服。可维拉这丫头,成天束着腰——拼死拼活地束,束得那么紧,以致头疼得直呕吐——可我从来不束那玩意儿,不也照样挺漂亮嘛……打从军官们走以后,就由东家的两个儿子塞钱给我了。
我上他们家帮佣的时候,老大已经满二十岁,小的那个才十四岁。这小男孩四肢畸形,是个瘫子。他常常把自己的胳膊和腿折断。我就亲眼看到过好几回。只要一折断,大夫马上就来了,用药水棉花啦,纱布绷带啦,把断肢绑得严严实实,然后就浇上一种什么东西,样子挺像石灰浆,这种石灰浆同绷带粘牢在一起,很快就干了,硬得像根木棍儿,等到伤口养好,大夫就来把绷带割开,把一层层的纱布啦,棉花啦统统扔掉——瞧,断手居然接好了。他不会走路,只能用屁股在地上挪动。别看这样,他照样能过门槛、上下楼梯——而且还挺利索呢。他甚至还穿过院子爬到花园里去,他的头很大,像他老子,太阳穴上火红色的头发又粗又硬,就像狗毛,人显得挺老相,脸盘长得又大又宽,所以他特别能吃,一顿不知道要吃多少东西:又是灌肠,又是巧克力球,又是甜面包,又是千层酥——想吃多少就能吃下多少。可是他的胳膊和腿却细得像羊腿,全都折断过,因此伤疤叠着伤疤。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给他穿裤子,只给他缝了几件特别长的衬衫。读书识字由女子教会学校的一个女教师教他,是上门来教的。他学得可好哩,脑袋瓜子特别灵!至于拉起手风琴来别提有多棒啦——哪儿都没见过有拉得那么好听的。一边拉,还一边唱。嗓门又大又脆,常常高声地唱道:“我是个英俊的修士!……”他老是唱这支歌。
老大身强力壮,但是蠢得像个傻瓜,啥也不会干。送他去念书,什么学校都进过,可没有一个学校不把他开除的,结果什么本事也没学到。一到夜里他就不知溜到哪儿去鬼混!要到东方发白才回家。他对母亲还是惧怕三分的,因此绝不从大门进出。晚上我把活儿做完后,就留神等着。等主子都睡着了,便悄悄穿过一间间正屋,溜到他的小书房间里把窗打开,随即就回转自己屋里。他在街上把靴子脱掉,只穿着袜子翻窗进来——轻得连一点声音也没有。早晨他若无其事地起床,仿佛哪儿都没去过,抽个空子塞给我一把钱谢我。我把钱收下来,乐得心花怒放,我有什么好犯愁的,关我什么事!他哪怕死了——也是他自作自受……同时,我从老二那儿,也就是说,从尼卡诺尔·马特维耶奇那儿也有进账到手。
那阵子我简直交了红运,多年来的夙愿眼看着好实现了。我打定主意要攒笔钱,日后好舒舒坦坦过日子,果然外快源源而来。我过日子精打细算,哪怕是一个戈比我也攒起来:钱这玩意儿是长翅膀的,只消手一松就飞掉啦!那个维拉叫我给排挤走了——说实在的,她也没有必要留着。我撺掇主人说:这些活儿我一个人也对付得了,你们还不如随便加我几个工钱划算得多。就这样留下了我一个人,什么都由着我了。我不把工钱留在手边,积攒到二十个卢布或者二十五个卢布,就请女主人跑一趟银行,存到我户头上去。衣服鞋子都穿主人家的,我何苦花钱去买呢?偏偏这时那个残废又爱上了我,上帝饶恕我吧,我是福气了,可他却倒霉了……
如今我常常寻思:也许正是因为他的缘故,上帝才叫我儿子来惩罚我的吧!直到今天我心里还磨不开,有时还会想起那些个事(我这就讲给你们听,他都搞了些什么名堂),这也难怪我嘛,因为我当时实在觉得不公平:我常常望着他那个大脑袋瓜子,气就上来了!“你这小崽子,怎么叫你交上这么好的运气!一个残废,手不像手,脚不像脚,可是日子却过得那么阔气。我儿子虽说一表人才,可是哪怕逢年过节也吃不到你平常日子随便吃吃的东西。”后来,我发觉他像是爱上了我,因为他两只眼睛老是盯着我的脸看。他那时已经十六岁,开始穿上灯笼裤了,衬衫外边也束起了腰带,嘴唇上长出了红不棱登的髭须。可是天哪,那副尊容实在难看,一脸的麻子,再加上一双碧绿的眼睛。脸盘很大,却没有三两肉,皮包着骨头。起初,他一厢情愿,以为我兴许会看得中他,便成天穿红着绿地打扮,买葵花子请我吃,拼命地拉手风琴——叫你听得入迷。说真的,拉得实在好听。后来他看到我并不动心,便泄气了,整天闷闷不乐地想着心事。有一天,我正站在楼上的回廊里,忽然看到他背着一架崭新的德国手风琴,穿过庭院爬过来——那天他又修了面,梳了小分头,穿着件领子又高又斜的三粒纽扣的衬衫——同时拼命昂着头东瞧西望,不消说是在找我。他朝我看了一会儿,两只眼睛就发饧了,随即扯开喉咙唱起波尔卡舞曲来:
来吧,你快来吧,
来和我跳波尔卡,
跳舞的时候我胆子大,
敢于向你倾吐情话……
可我却装作没有看见他,举起涮杯缸来就把水朝他泼了过去!水是泼了出去,可心里直后悔,吓得要死,我想这下坏了,他准要狠狠地治我啦!只见他挣扎着爬上楼梯来,一只手揩去脸上的脏水,一只手拽着手风琴,垂下眼睛,脸色煞白,用发颤的声音温和地说道:
“真该烂掉您的手。您这么做是不作兴的,娜斯佳(3)。”
就埋怨了这么一句,丝毫也没难为我……说实在的,他是个性子温和的人。
打从这天起,他不是一天比一天,而是一个小时比一个小时瘦下去,大夫已经说他活不长了,不消多久就会因肺痨病死去。要我去同他接近,我打心里感到嫌恶。可是一个穷人有什么资格好去嫌恶人家呢,再说有钱能使鬼推磨,他开始用钱来收买我。等家里人刚一躺下去午睡,他立刻把我叫去陪他——或者去果园,或者去他屋里(他同家里的人是分开住的,独自睡在楼下一间屋里,屋子挺大,挺暖和,可是枯燥乏味,窗户全都对着空落落的庭院,天花板很低,糊壁纸是深褐色的,早已旧了)。
“陪我坐坐,”他跟我说,“我付给你钱。你放心,我绝不会碰你一根毫毛,我只是爱上了你,想跟你一起坐坐,要不我一个人对着四堵墙壁会活活闷死的。”
我一口答应,坐就坐,管他的呢。结果我靠了陪他坐坐就挣到了五十个卢布。再说,我存在银行里放息的工钱也已经积到四百个卢布。我私底下寻思,到时候了,该一步步从马轭里脱身出去了。不过我还是舍不得立刻丢下这个饭碗——还想再干它一两年,再攒点钱,尤其使我不想就走的原因是:他有次说漏了嘴,告诉我他藏着一个小银箱,里边有两百来个卢布,全是他妈平时给他的零用钱一点点积攒起来的。他三天两头儿生病,孤孤单单地躺在床上,做娘的自然要塞点钱给他,好让他高兴高兴。这事叫我知道后,就怎么也撂不开了,老是想:上帝啊,宽恕我的罪孽吧,最好让他把这笔钱统统给我,他是眼看就要死的人,反正用不着这笔钱了,不如给了我,我倒可以受用一世。关键的是我得看准机会,尽可能巧妙地把这笔钱弄到手。不消说,打那时起,我对他要比以前亲热多了,去坐坐的次数也更多了。而且我走进他屋里去时,总是故意回过头去望着身后,仿佛是偷偷溜进来的,然后轻轻把门掩上,悄没声儿地说:
“好啦,事情都忙完了,咱俩可以好好坐会儿啦。”
就是说,我做出一副前来赴约的样子,仿佛既感到害怕,又因为总算把事忙完,可以同他待在一起而感到高兴。然后我装出心事重重、闷闷不乐的样子来。果然,他上了我的圈套。
“娜斯佳,你干吗这么愁眉苦脸的?”
“唉,我的苦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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