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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蒲宁文集·短篇小说卷(上)》(1 / 7)

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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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莎的父亲乌斯金居住在新西尔大道旁。

他脱离东家后,就选中了这个前不靠村后不靠店的地方安下家来。他的宅院坐落在旷野之中,四周的黑麦好似海洋一般沿着高低起伏的田野向远处伸展开去。宅院后边的黑麦田里伫立着两棵孤零零的小橡树,横着好几条浅壑。每逢春末夏初,壑中就密密麻麻开满白花。在大道另一边的黑麦地里,有座看不到尽头的小橡树林;也是在那一边,坐落着独院小地主们古老的村庄巴耶沃,但是起伏不平的田野把这个村子挡住了。在解放农奴前,大道上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后来他们的足迹和车辙渐渐湮没,荒芜,长出了稀稀拉拉的小草。

乌斯金丧偶已久,谣传说,是他疑心妻子有外遇,下毒手把她害死的。他不像本分的庄户人那样以种田为生,而是靠放债生息过日子。虽说他在两棵树四周和沟壑边上也种点庄稼什么的,可那仅仅是为了供家里吃用,他甚至连役畜都不喂一条,不过马养得挺好。起初在这座农舍里当家的是他的姘妇,一个寡居的独院女地主,长着一双灰色的眼睛,颇有几分姿色。后来改由他的大女儿叶甫盖妮娅当家。但是叶甫盖妮娅和他脾气不相投,不讨他喜欢,所以他很早就把她嫁掉了,雇了一个叫沃洛佳的有点傻里傻气的上了年纪的农民来替代她。他自己三天两头离家外出,因此沉默寡言的巴拉莎是孤单单一个人长大的。

在巴拉莎十四岁上,也就是在叶甫盖妮娅嫁到巴耶沃村去的那年夏天,有一回大道上赶过一大群羊。这种事是常有的,商人往往在一处的集市上买下一两百头羊,雇上几名流浪汉,派一名伙计监督,把羊群赶到另一处的集市上转手卖掉。夏日最后一抹晚霞在宅院后边很远的地方燃烧。巴拉莎坐在农舍门槛上等父亲从城里回来,出神地眺望着黄昏时分渐渐暗淡下去的田野和光秃秃的开阔的大道。一大群灰不溜丢的绵羊一只紧挨着一只,慢吞吞地打她身旁走过去。响起了杂沓的蹄子声和喘息声,扑来一股股羊毛的膻腥以及饲料——草原上的青草和苦艾——的气味,几只牧羊犬伸出通红的舌头,走在羊群后边,一天下来,狗已经浑身燥热,全身上下都粘满了尘土。狗的后边,平肩走着两个人,一个是衣衫褴褛、高挑个儿的小伙子,一个是同样衣衫褴褛的老头儿。跟这两人在一起的还有一个手执马鞭、后脑勺上戴顶便帽、骑着一匹鼻子隆起的吉尔吉斯白马的小市民。这人年纪还很轻。

“你好呀,小美人儿,”老头儿离开羊群,走到巴拉莎跟前招呼说,“可怜可怜我们赶路的人吧,向你爹去讨盒火柴……”

她没有回答,有好一阵只顾打量着老头儿。老头儿光着脑袋,他那顶帽子只剩下几片破布,叫他缠在光溜溜的拐棍上了。他用两只发亮的大手紧紧握住拐棍,竭力抑制双手的颤抖,同时吃力地喘着气。他光身套着一件褴褛的火红色袍子,用一根破布条束住了腰,下身只穿一条裤衩,鞋子烂得张开了大口,青色的头发已经花白,像一团乱麻似的压在头上,脸色像死人一样发灰,眼皮浮肿,浑身上下一副凶相,然而他喑哑的嗓音却是慈祥的、疲惫的。可以看到他胸口那撮灰白的体毛,还可看到他的心在胸脯下边跳动。

“爹不在家。”巴拉莎终于打量够了,回答说。

“我早料到了,早料到了,”老头儿说道,“他成日价在外边花天酒地,撂下你一个人……‘夜里我们那只鹌鹑,’”他两眼望着地下,咬文嚼字地说,“‘夜里我们那只花斑的鹌鹑,呼唤了整整一宵,从夜里一直呼唤到天明……’唉,美人儿,没火柴叫我们怎么办呢?”

小伙子走了过来,那个骑马的也一溜小跑跟了过来,他按草原牧民的骑马姿势,把踏在马镫里的脚贴在肥大的马肚子下边。他那匹吉尔吉斯马虽然已经相当劳累,可仍在撒野,高高地挺起脖子,把大脑袋往后仰去。两人料定老头儿又在那儿酸溜溜地掉文,便讥讽地瞥了他一眼,随即专注地打量起巴拉莎来。那小伙子又高又瘦,长着一对削肩膀和一张圆圆的猫儿脸,头上戴着顶灰色的囚帽。而那个骑马的虽然也精瘦精瘦的,可骨架子却挺粗,脸色非常黝黑,两只眼睛灼灼生光。

“我认识她老子,”他打马鞍上俯视着巴拉莎,俯视着她小巧的脚、晒黑了的肩膀和邋遢的衬衫,说道,“那家伙有的是钱,是个骗子手……姑娘,你上炉灶或者圣像后边去找找看。”他板着脸加补说。

他身下那匹矮壮的吉尔吉斯马一直在甩动着沉甸甸的脑袋,用蜡黄的牙齿咬着粘满唾液的嚼子。巴拉莎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匹马,打门槛上跳了起来,一扭身跑进屋里,回来时手里拿着一盒火柴。这时小市民伸直两条短腿,打抹了油的硬邦邦的哥萨克式马鞍上跨下马来,接过火柴,连一句话也没说,就牵着吉尔吉斯马朝那群垂下脑袋、停立在路上的羊走去。可巴拉莎却已经永远也忘不了他那件沾满尘土的上衣,那条裤管塞在窄窄的靴筒里的磨得发亮的裤子,已经忘不了他满脸像火药一样的淡蓝色斑点和面颊上稀疏、粗硬的绒毛以及嘴角上边同样稀疏、同样粗硬的黑得像焦油一般的绒毛了。小市民走出几步后,又回过头来用他那双灼灼生光的锐目瞥了她一眼,看得她浑身一震。那老头儿大概看出了这一点,临走时对她说了一席使她纳闷的话:

“唉,我们这些个凡人呀……好吧,再见了,小美人儿,谢谢你。记住我这个老掉了牙的流浪汉劝你的话:这个小市民是个贼,他会毁了你的。你可别迷上这号人……”

后来,在大道另一边的休闲地里(羊群就在那里过夜),在越来越浓的暗蓝的暮色中,久久地燃烧着一堆橙黄色的旺烈的篝火。已经入夜了,可还不见父亲回来。巴拉莎坐在门槛上,听着伏洛佳在牛栏的过道后面挤牛奶,眼睛却一眨也不眨地望着那堆篝火。“晚上我们那只鹌鹑……”她忆起了老头儿念的那几句诗,体味到了其中所蕴含的那种甜蜜而惆怅的心情,恍惚看到了黑沉沉的夜和一只躲在黑沉沉的茂密的庄稼地里啼啭的胆怯的鹌鹑……篝火越来越红,那个黑眼睛的小市民,那个会毁了她的人,就在篝火旁边,离她仅咫尺之遥……后来她终于远远听到父亲那辆大车均匀的、使她安下心来的辚辚声。她跳起身来,跑进黑洞洞的屋里,躺到床上装睡。父亲把车子停到大门口,喊沃洛佳去卸车,然后走进屋来,把一件什么东西挂到墙上。正在炉灶旁边大大小小的筛子里酣睡的苍蝇,全被惊醒了,嗡嗡地叫了起来。

“爹!”巴拉莎轻轻地喊了一声。

“嗯,什么事儿?”父亲也小声问道。

“那个流浪汉是什么人?”

“你把鞋脱了,就跟他一样也是个流浪汉(1)了。”

“可他不是光着脚丫的。他穿着一双半高筒靴子。”

“那他大概是个酒鬼,把家产都喝光了。你在哪儿见到他的?”

巴拉莎详详细细地讲了过路人的事,但是只字未提老头儿最后的那几句话。

“噢,那些人是给巴利马舍夫赶羊群的,”他漫不经心地听女儿讲,一边随口回答道,一边把一副镶有金属饰物的马笼头从一根木橛上取下,挂到另一根上,“怪不得我看到有一堆篝火……”

“他的马怎么净是血?”

“谁的马呀?”

“那个伙计的。马胸脯上结满了痂。”

“因为那是一匹吉尔吉斯马,”父亲说,“我的闺女,这种马性子暴烈,可野着呢。要是它们斗起来,即使把自己的血都咬出来也不肯罢休……那马身上八成有个烙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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