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蒲宁文集·短篇小说卷(上)》(2 / 7)
巴拉莎想了一会儿。
“什么叫烙印?”
“跟邮戳差不多……烫在大腿上的,好让人一看就知道这不是一匹普普通通的马,是烫有烙印的好马,是吉尔吉斯良种……好了,要是你吃过晚饭了,就睡吧,睡吧,”他加补说,“我可要上外屋去,吃点儿东西……”
说罢,他把窗子打开,随后就走到另外半间屋里去了。从窗子里可以看到夏夜的空中布满苍白的星星,可以隐约闻到一股股凉爽的空气,其中羼杂着行将熄灭的篝火的焦煳味……这焦煳味仿佛在向巴拉莎预兆着什么事,使得她神魂飘荡,耳朵听着父亲在窗下同沃洛佳谈话,可心却沉醉在模模糊糊的幻想中,幻想着那个年轻的小市民怎样将她带往很远很远的地方,又怎样将她毁掉,大道上过往行人身上那种既可怕而又诱人的东西攫住了她的身心。她渐渐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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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两年过去了,如今已是第三个年头。巴拉莎已出落成一个大姑娘。她慢慢承担起了家务活,由她来替父亲缝补衣服,由她来挤牛奶,由她来把砂锅和铁锅从炉膛里叉出来,以致她那少女的腹部都受了内伤……然而她的性格却没有多大变化。有年夏天,她心血来潮,想到村里去玩玩,便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姐姐家做客,跟姑娘们一起跳轮舞,她装出一副开开心心的活泼劲儿,同姑娘们一齐唱呀,跳呀,可后来就兴味索然,回转家去了。她觉得自己同村庄、村姑们和叶甫盖妮娅合不来。叶甫盖妮娅的丈夫当兵去了,她没有孩子,只有个鳏居的公公,可她并不怕他。她常常来探望巴拉莎。但是两人生性都沉默寡言,见了面也无话可谈。姐妹俩在各方面都太不相像了。巴拉莎长得挺漂亮,外表很文静,谁也不相信她竟会是叶甫盖妮娅的同胞姐妹,因为叶甫盖妮娅长得五大三粗,瞧起人来总是皱紧眉头,抿住嘴唇。她那张颧骨高耸的、泼辣的、又短又粗的脸同她妹妹那妙龄少女的娇嫩的、优柔寡断的鹅蛋脸在一起时,叫人看了也觉得奇怪,怎么会有这样不相像的姐妹。
巴拉莎觉得可亲的只有父亲。她一年比一年更爱父亲了。而且这爱不同于一般做女儿的对父亲那种平静的爱。
她对父亲的爱是羞涩的、敏感的,有不少做女儿的对于鳏居的父亲都怀着这样的爱。她顶替了母亲,顶替了主妇,关心父亲的冷暖起居,每回她吃力地把砂锅从炉膛里叉出来,端给父亲吃时,总感到喜悦和自豪。但有时候她一想起那个一度在父亲的农舍里当家的独院女地主时,这种喜悦的心情就会被痛苦所替代……父亲和母亲之间所发生的那桩可怕而又神秘的事,叶甫盖妮娅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就把从别人那儿听到的,前言不搭后语地悄悄讲给巴拉莎听过,巴拉莎认为父亲做得对。但有时候她又怀疑事情是不是真这样,父亲是不是真有道理?这时她又觉得世上再也没有比母亲更好更美的人了。巴拉莎很少见到父亲,对他的了解就更少了,同父亲谈话时,她常常会感到胆怯、羞涩。其实不光巴拉莎,谁都觉得他这人莫测高深,不易相处。他五官端正,身材适中,络腮胡子呈青铜色,一对碧眼目光锐利,据那些上了岁数的家奴说,他很像当初寄居在他主子家里的那个当护林巡查员的切尔克斯人(2)。但是从他谨小慎微的举止、粗笨的皮靴、梳成平分头的浓密的鬈发、粗布衬衣的领子和腰部带褶的上衣来看,他身上也有不少庄稼汉的气质。他聪明、和气,甚至还挺善良,但所有的人都惧他三分,因为他这人过于精明了。附近各村的人都来找他借钱,他总是有求必应。他仔细地听人家讲,点着头,不时把垂到额上的青铜色鬈发往上捋去。他直视着人家的眼睛,目光并不严厉,然而却能看穿人家的心底,他从不打断人家的话,只是附和着连连称是。他利息要得并不高。然而他毕竟是放债生息的人,而这种人总是叫人有点儿害怕的。
巴拉莎长大后,变得瘦了。像天下所有受父亲宠爱的女儿一样,她脸上也温情脉脉地流露出某种同父亲相像的地方,但是这种相像又是似有若无的,因此乍一看来,她似乎同父亲一点儿也不像。有许多东西父女俩都同样藏之内心,秘而不宣,有许多东西父女俩都同样感兴趣,譬如每年秋天,成群结队地顺着大道迁徙到下江,迁徙到南方去的吉卜赛人的容貌装束,就使他俩都艳羡不已!
“我还是孩子的时候,曾经跟着一帮吉卜赛人逃跑过一次。”有一回乌斯金微笑着讲给女儿听。
“后来就回心转意了?”巴拉莎问道。
“回心转意了。好闺女,一个人不思前顾后是不行的,”乌斯金说道,已经不再笑了,“可不能由着性子去干……”
“干什么?”
“随便什么,”他没有立即作答,两只眼睛望着一边,“否则,一时怒气上来,会闯下大祸的……”
她懂得他指的是什么,不觉害怕起来,就不再吱声了。
但是她想了解的不只是父亲过去做下的那件神秘的事,还想晓得他常常离家到什么地方去,想知道他心头的烦恼,这是他从来不跟任何人谈的。秋冬两季,她几乎终日睡觉。而夏季,哪怕接连三夜不睡觉也行。她最喜欢的地方是门槛,她常常一连好几个小时侧着脑袋坐在门槛上。不时有乘车和步行的人打她身旁经过,向幸福的远方走去。有个流浪汉,戴着神父的帽子,穿着神父的袍子,头发被太阳晒得蓬蓬松松,有的地方呈树木内皮的颜色,有的地方呈黑色,披散在两边的肩膀上,手里拄着一根高高的拐棍,眼睛无所畏惧地、专注地望着前方,大踏步地从路边走了过去。她久久地目送着那人远去,虽然她害怕流浪汉,害怕他们拐到她家来讨这讨那。一辆地主的三驾马车打路中央驶了过去,拉车的三匹瘦马慢条斯理地跑着,脚不时磕绊,喉头不时咳嗽。这辆风尘仆仆的四轮马车和车上弹簧叽叽嘎嘎的声音勾起了她的愁思,唤起了她一种模模糊糊的渴望。有几个人赶着一群羊过来了,她贪婪地望着赶羊的人,想起了老头儿向她预言的灾难……黑麦和燕麦像海洋一般沿着田野向四面八方伸展开去……太阳已经西斜,向着农舍后边落去,把农舍的影子投到了地上。面前的大道上,浅草在熠熠闪光。而在大道那一边,夕晖如洗。垂倒着身子的燕麦,被挂在对面的残阳照得璀璨生光。东南方的地平线上空,有几朵似有若无的玫瑰红浮云,正在融入空明澄碧的天陲……她被远方草原的召唤折磨得痛苦不堪,经常凝望着这片天陲出神。
“爱情”这两个字她早就知道,早就感觉到它的存在了,而且并非泛泛地知道,泛泛地感觉到的。还在小孩子的时候,这两个字就曾使她大吃一惊过。有年夏天,在一个烈日当空的中午,巴耶沃村那个嗜酒如命、无儿无女的当商贩的寡妇走到她家的谷仓旁边,在一块石头上坐了下来,掏出火柴和一洋铁盒的马合烟放在身旁,一面抽烟,一面瞅着在她身旁尘土里嬉闹的巴拉莎。“怎么,你爹还没有把那个姘头撵走吗?”她用喑哑的神秘的口吻压低声音问道。从此巴拉莎就永远记住了这个特别的字眼,并且凭天性猜到了这个字眼隐秘的含意。打从这天起,每回当她不是时候地跑回屋去,看到那个独院女地主坐在父亲的膝上时,一种甜蜜的恐怖和羞涩便会烧灼着她。后来,姐姐和村里的姑娘们教会了她许多歌。所有的歌里都翻来覆去地谈着同一件事——爱情。每回她唱这些歌的时候,总是要沉入遐想,这些歌使她感动不已,尤其是那首古老的民歌:“睡着了,我的爱人睡着在姑娘的手臂上,睡着在姑娘薄纱的袖子上……”所有的女友全都巴望着一件事:出嫁,过主妇的生活,同丈夫亲热。她很早就因预感到这种亲热而激动、害怕。有一回,姐姐直截了当地说:“爹可真荒唐,又跟哪个女人姘上了。我哪怕出一百个卢布,也要把这个女人打听到!”可巴拉莎是不愿意为了赚这一百个卢布去帮姐姐打听父亲的姘妇是谁,虽说她白天黑夜都在想那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姐姐在丈夫被人家撵去当兵后没几天,就回娘家来了。“爹在家吗?”她走到结了冰的窗户前,声音喑哑地问道。后来她走进屋里,坐到木炕上,吃起面包来,翻来覆去说坐一会儿就走,可两只眼睛老是盯着进进出出的沃洛佳。这个又高又瘦的庄稼汉一边翻寻着木炕上的绳子和缰绳,一边嘟哝着说:“干吗不把外衣脱了?”姐姐却慢吞吞地摇着包有一块麻布头巾的脑袋,说:“我坐一会儿就走……”她穿着里外都上了冻的树皮鞋、粗毛的大红裙子和紧紧裹住了她丰满胸脯的本色粗呢上衣。从她强壮的身上散发出一股浓烈的炊烟的气味和她正在不慌不忙地嚼着的黑麦面包的气味。“哎哟,我怎么老坐着!”她说道,霍地站起身来,毅然走了出去,但不是回家而是到前室去找沃洛佳。巴拉莎奔到房门边,把耳朵贴到门上,屏息敛气地站在那儿听着。时间一分钟接一分钟地飞逝,农舍里的夜色越来越浓,而门里边却什么声音也没有。但是巴拉莎却觉得她什么都看到,什么都听到了……
3
她打从顶替了母亲和主妇后,觉得自己是个大人了,便时常和父亲聊聊天。
有一天冬夜,父亲坐在桌上那盏直冒烟炱的油灯旁,打上衣的胸兜里掏出一沓皱里巴结的纸片,逐一核算。他卷起袖子,胸脯贴在桌子上,一边紧张地思索着,一边翕动着嘴唇,久久地用一段铅笔头写着数,算着记在一张纸上的账目。巴拉莎坐在火炉旁纺纱:左手捻着纱线,右手垂下,灵巧地把纺锤贴近地面转动。她穿着一件花哨的印花布连衣裙,头上没戴头巾,长长的睫毛下垂着,显得格外好看。她自己也感觉到了这一点,因为父亲有好几回放下手头的账目,温存地、异样地瞥她一眼。她轻盈、恬静地坐在凳子上,稍稍分开两只圆滚滚的膝盖,左脚脚尖微微用力地踩着纺车的踏板,嗡嗡地转动着轮子。
“爹,”她突然喊了一声,“你一向都这样漂亮吗?”
“怎么?”他习惯性地压低声音问道,“一向这样,怎么啦?”
“那妈妈为什么不爱你呢?”
“谁跟你说的?”
“反正我知道。”她诡谲地说道。
他不吱声了,把账单放进内兜,扣上外衣的扣子,甩了甩头,把几绺垂在额上的鬈发摔到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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