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温德米尔(1 / 3)
何暮曾去过两次温德米尔,两次都是和简和沉。
这个常住人口只有不到九千人的小镇,位于英格兰北部的坎布里亚郡,距离湖区最负盛名的温德米尔湖只有半英里的距离。
不同于伦敦那种带着疏离的朦胧,这里的雨和雾都更冷冽,也更生动。站在广阔的山与湖之间,雾是浓稠而飘渺的,湖是涌动而沉静的。
没有人能形容温德米尔,除非你亲自站在这里。
从温德米尔镇中心,一路向北,步行不到十五分钟,就能到达奥莱斯特峰。那是英国著名的登山家阿尔弗雷德·温莱特笔下的湖区最佳观赏点。
温莱特说:“站在奥莱斯特峰俯瞰温德米尔,你会明白——人类需要荒野,如同需要信仰。”
初到温德米尔时,何暮其实并不认同这句话。因为所谓“奥莱斯特峰”只不过是一个高度不到750英尺的矮丘。那里离镇子很近,背对温德米尔湖,甚至能望见镇上民居的烟囱里升起的白烟。
直到她真正登上奥莱斯特峰。
一切在这里被分割。浸润着青草味的空气在临近湖面时被蒸腾而起的水和雾分开。山与湖都被包裹在湿润的、半透明的茧里。尘世与荒野就在此刻被分离。
每一个站在这里的人,面对那海市蜃楼般既朦胧又清晰的景象,胸腔里都会无可抑制地涌起一种向往。于是她明白了——人类需要荒野,如同需要信仰。
“明天我们去scafellpike,在那里能看到真正的荒野。”简和沉看着何暮一副煞有其事感慨的模样,笑着说道。
斯科菲峰(scafellpike)是英格兰的最高峰。
不同于国内那些大多数已经被完整开发过的规整、安全的登山路径,斯科菲峰仍保留着原始粗粝的风貌。没有石阶,也没有护栏,名义上被规划出的“登山路线”,其实只是被更多前人踩过的草径和攀爬过的石岩。
大概正是这种荒芜的野性激起了征服的欲望,每年都会有无数的徒步者专程慕名而来。
第二天,简和沉和何暮在天光刚刚微亮的时候,就起身开始准备。
为了避免危险,他们需要赶在太阳落山之前从斯科菲峰上下来,所以必须尽早出发。
可临近出门的时间,天色却始终灰蒙蒙的,乌云沉重的从头顶压下来。
简和沉蹙眉点开手机,果然,天气预报显示上午十一点到一点之间大概率会有降雨。
降雨会大大增加山区徒步的危险性。不仅仅是道路泥泞,雨水也会让原本可以借力的、裸露的岩石表面变的湿滑。
况且斯科菲峰地处湖区,山间本就水多雾重,一旦下雨,无论大小,都会让雾气更甚。即便下午真的雨停,浓雾也不会很快散去,到时湿滑的小路和大雾,会让下山的路变得十分艰难。
而一旦行程被拖慢,导致他们无法赶在太阳落下之前下山,那野外、大雾、夜晚,就会让情况变得极其危险。
更何况何暮此前并没有真正的野外徒步经验,在这种情况下勉强出发绝对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简和沉盯着屏幕,眉头深锁。出于安全考虑,今天无论如何也不能按原计划出行了,只是何暮从昨晚开始,就很期待今天能登上斯科菲峰。
他在想要怎么同和何暮解释,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她的失望
“怎么了?”何暮已经穿戴整齐,声音有些雀跃地从侧面凑过头来,“啊…...”她看了一眼简和沉的手机屏幕,“今天有雨啊。”她的声音明显落下去几分。
“暮暮……”简和沉斟酌着开口,“今天我们…...”<
“我们今天要不改去grasmere吧?”何暮抢先说道。
她抬头看向简和沉,眼睛仍是笑盈盈的,仿佛刚刚一瞬间有些低落的情绪只是简和沉的错觉。
“你想去grasmere”简和沉的语气中有点罕见的迟疑。
“嗯!”何暮的语气又恢复了刚刚的轻快,“grasmere的姜饼屋我很早就想去了。如果下午雨停,我们回来的时候也可以在温德米尔镇中心转一转,昨天都没有好好看看。”
“好,听你的。”简和沉揉了揉她的发顶,温声答应。
格拉斯米尔(grasmere)是一个和温德米尔相似却又不尽相同的小镇。
温德米尔是整个湖区的交通枢纽,拥有北部湖区唯一一个火车站,因此与英格兰中部和南部的联接也更加紧密。大概正是由于这样,温德米尔的一些建筑和民居,在重新修葺时吸收了一些现代英国的风格,色彩也稍明亮些。
格拉斯米尔则不同,镇中路窄而多分叉,大多数建筑还保持着湖区传统的石砌风格——人们习惯用石灰涂刷石墙,再用取自湖底沉积铁矿制成的赭石颜料漆染门扉。深灰与暗红,虽然单调,倒也更契合北部粗犷的雨雾。这让整个镇子在有些灰蒙的天色里,显得玲珑而古朴。
“随遇而安,可真不是一个贬义词啊......”何暮说这话时,正和简和沉悠闲地坐在镇中心一个叫baldry’s的咖啡馆——据说这里有全湖区最棒的司康。
她一边喝茶,一边摆弄着刚刚买的一大堆姜饼。说完刚刚那话,便抬起眼来,带着点儿藏不住的俏皮看向简和沉,故作真诚地发问:“owen先生,你知道‘随遇而安’这个成语是什么意思吧?”
简和沉将涂抹好奶油的半个司康递给她,略显无奈又纵容道:“oriana小姐,除了持有的护照不同之外,我由内到外,都是十分纯正的中国人。”
何暮笑起来:“好吧”,随即又像是想到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兴致勃勃道:“那简先生,你懂五行八字吗?”
“金木水火土?”简和沉抿了口红茶,随后又颇为坦诚道:“仅止于此。”
何暮无所谓地摆摆手:“那咱俩是一个水平,不过我外公很相信这些。”
她咬了口司康,接着说:“我出生时,我外公找了个算命先生,人家说我五行缺木。但我的名字是出生之前我妈妈就取好的,说什么也不愿意改。所以我外公就退而求其次,给我取了一个小名,叫做“何木”,树木的木,同音不同字。”
何暮一手托着腮,笑眯眯地歪了歪头:“所以我还有一个笔名。除了特别正式的场合,比如高考或者要签合同之类的才用本名,平时我一般都会写笔名。”
简和沉很配合地笑起来:“怪不得看你行李箱上的行李牌,写的是树木的木,我还以为......”他话说一半,止住了。
“你还以为,是我太懒了。”何暮替他补全了后半句。
简和沉笑着挑眉,用手帕替她擦掉了嘴角的碎屑:“暮霭生深树,斜阳下小楼。你外公为你取得笔名很有意境。”
何暮颇为惊讶地看了他一眼:“你的中文竟然真的这么好?”
“比我都好。”她端着茶杯嘟囔一句。
简和沉终于忍不住低低地笑出声来。他拿起剩下的一半司康,问何暮:“jam?”
何暮摇头:“还是奶油就好,我不喜欢果酱。”
简和沉点头:“好,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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