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朝还(2 / 4)
宋云今是整层楼最晚走的人,从办公室里出来时,廊灯已熄,只剩几盏应急灯亮着幽微光芒。
寰盛集团的总部大楼寰盛中心共七十二层,秦冕的总裁办公室盘踞顶层,她的总经理办公室设在第七十一层,与宋知礼、兰朝还在同一层。日日和两个宿敌抬头不见低头见,烦人得很。
她觊觎顶层办公室已久,野心像野草一样疯长,总有一日,她要搬上去,将所有碍眼之人统统踩在脚下。
写字楼有六部电梯,五部公用,一部专供高层领导直达地下车库,宋云今习惯乘坐这一部。结束一整天高强度工作后,她用力按揉着僵硬的后颈,静静等候电梯抵达。
这个时间,整栋大楼里的人应该都走得差不多了。
可电梯门打开的刹那,轿厢内并非空的,角落里蜷坐着一道人影。
那人背靠着冰冷的金属壁,头深深垂着,看不清五官,一身本该熨帖整洁的白衬衫凌乱不堪,前襟湿痕斑驳,领口和袖口都沾着暗红色的血迹。
他的呼吸很轻,肩膀无力地垮着,整个人像一株被折断的植物,颓然委顿在电梯角落,看起来没什么生气。
宋云今当场吓得一激灵,疲惫一扫而空。
她以为是哪位员工加班加到过劳晕厥了,来不及细想他身上的血从何而来,赶紧上前查看,弯下腰,声音里满是仓促的关切:“你还好吗?要不要紧?是哪里不舒服吗?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
在她一连串关心的询问下,角落里的人终于动了动。
他缓慢抬起头。
电梯里惨白刺目的顶光落下来,照亮那张
脸的瞬间,宋云今心里一沉,最近怎么总在电梯里遇到不想看到的人。
兰朝还显然是喝多了,脸颊上浮现酒精烧出的酡红,额角伤口未愈,血迹半干,凝结成深红色的痂,眼角有一块淡青淤肿,看样子是和人打了一架,再不见平日衣冠齐整的君子模样,只剩一身憔悴与落魄。
——真是活该。
方才她片刻的焦急与恻隐之心,刹那间烟消云散,变成了无声的嗤笑。
宋云今直起身,眉眼重新覆上一层坚冰般的冷漠。见他没有出电梯的意思,她转身便要退回走廊,换乘另一部电梯。
可地上的人却伸手抓住了她的西裤裤腿,力道不重,却不容挣脱。
宋云今垂眸睨着他,眼神冷得像看一堆垃圾,眉头紧锁,厌恶之情溢于言表:“放手。”
男人靠在轿厢壁上,低低笑了一声,笑意颓丧又自嘲,混着酒气与失血后的虚浮轻飘:“看见是我,变脸变这么快?”
——疯子。
宋云今在心底暗骂。她若真心关切他,那她才是疯了。她巴不得他从此消失,永远不要出现在她面前碍她的眼。
兰朝还的脸色苍白如纸,神情摇摇欲坠。他费力地仰起头,涣散迷离的醉眼定定望着她,瞳孔微微放大,像是努力了很久才勉强聚焦在她脸上。他深色的眸底弥漫着一片拨不开的浓雾,藏着太多太沉太杂的情绪——空茫、凄惘,像是在看她,又像是穿透她的身影跌进虚空里,望向一段早已尘封湮灭、无人知晓的晦暗时光。
“你会不会很后悔,”他的声音沙哑得不正常,“那天救了我?”
宋云今不答,脚上猛力一收,将自己的裤腿强行夺了回来。她一言不发,按下电梯开门键,打算出去。
可就在她即将踏出轿厢的前一秒,身后之人像是得不到她的答案绝不罢休似的,不知道是不是为了故意激她,他轻声开口,第一次,唤出那两个字。
“你会后悔吗?姐姐。”
这是他第一次这样叫她。
向来只有迟渡和宋思懿会这般唤她。她喜欢听迟渡唤她姐姐,少年声线清润如碎玉落泉,或软或嗔,缱绻依赖,听得人心软成一汪春水,她心甘情愿悉数接纳。那一声声轻重缓急不一的“姐姐”,一声叠一声,构筑成她心底最隐秘柔软,也最不容侵犯的净土。<
兰朝还不配沾染。
她和他之间同父异母的血缘羁绊,是她此生最为厌弃、恨不得彻底抹去的黑历史。他这一声“姐姐”,在她听来没有亲昵,只有刻意的挑衅与冒犯,让她无比恶心。
既然他这么想听到她的答案,她不妨告诉他。
宋云今没有回头,留给他一个决绝的背影,一字一句,说得慢而清晰:“我不后悔。因为如果再让我听见你叫我一声姐姐……”
顿了顿,她微微侧首,下垂的余光扫过角落那张毫无血色的脸,唇角勾起一抹残忍的弧度:“我会亲手杀了你。”
说完她就头也不回地走出了电梯,电梯门在身后合拢,兰朝还似乎还说了什么,但她没有听清,也不屑去听。
-
深夜的写字楼早已熄了大半灯光,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何要在城市沉入酣眠的时刻,回到这座空空的楼宇。大概是因为,这偌大的城市,他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去。
家里太空了,和他的心一样。
四年前,宋家的惊天秘密被揭开后,父女决裂,宋云今和宋思懿远赴美国,归期不定。他的母亲经此巨变,心神俱裂,本就病弱虚耗的身子彻底垮了,在医院里卧床数月,出院后便寻了元夕寺附近一处清净的山间小屋,潜心礼佛,如今连他也不怎么见。
醉酒的滋味,像一场缠绵不退的低烧。他在昏昏沉沉中,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轻飘飘的,意识在混沌与清明间反复沉浮,那些本该刻意遗忘的旧事顺着酒意涌上来,细碎又清晰。
他叫兰朝还。
朝辞白帝彩云间,千里江陵一日还。
他的母亲是个没读过多少书的寻常厨师,一生困囿在灶火油烟中,却偏偏为他取了这样一个充满诗意与期许的名字。母亲说,她喜爱这首诗的下阕,希望他这一生,纵有千山万水阻隔,千难万险缠身,终能渡尽劫波,最后“轻舟已过万重山”。
他从知事起,就知道自己是没有父亲的孩子。
母亲对那个从未露面的男人讳莫如深,连提都不愿提。年幼的他便暗自揣测,那人定是个薄情寡义、抛妻弃子的负心人。为了不让母亲伤心,早慧又敏感的他,也从不提起。
单亲家庭的孩子,总是更早懂事。他知道母亲的不易,她这样的普通妇人,在高门大户做厨师,一定如履薄冰。
宋宅坐落在凤鸣山上,气派巍峨,而他们的家,不过是山脚下万众灯火中最普通的那一星微光。为了兼顾工作与他,母亲每日天不亮就要起床,深夜披着月色疲惫归来,日复一日,风雨无阻。
可他始终不懂,母亲为何对雇主家的两个女儿,那般掏心掏肺的好。她厨艺精湛,绣工也好,但凡为他做的吃食、绣的小物,总会一模一样,为那两位宋家小姐也备一份。
常常是深夜,屋内只亮一盏暖黄小台灯,母亲哄他睡觉后,便静坐在老木椅上,穿针引线,为那对姐妹亲手绣贴身的绢帕。黄澄澄的灯光映照着母亲专注的脸,令她看起来像一尊低眉垂目神情悲悯的金身佛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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